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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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批准,拟于2017年7月中旬召开我校更名为大学后的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回顾和总结学校上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和主要经验,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科学规划未来五年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动员和带领全校师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握“双一流”发展机遇,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外国语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

目前,我校共有党员2291名(包括附中),其中正式党员1775名,预备党员516名;正式党员中,各级干部党员285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员784名,工人党员18名,离退休党员205名,学生党员483名;女党员1630名;少数民族党员60名。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60名。其中干部代表不超过40%,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低于45%,离退休人员代表9%,学生代表5%左右,工人代表1%左右;妇女代表不低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1%。上述比例除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方案另文下发。

(二)代表的条件

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学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党代表应是我校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够努力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对党忠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党性原则强,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顾全大局,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到“四个合格”,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等方面表率作用突出,具有代表性。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二下二上”产生候选人,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1.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严肃认真地进行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或支委会集体研究遴选,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至党支部征求意见,并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大会组织组。

2.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由具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票过半数的人数超过代表分配名额时,从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最后一位应选名额有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同票时需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

3.选举单位上报选举产生的代表名单,由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代表人数情况,划分组建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团召集人,并组织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四、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名额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9名;常委会拟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不设常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在党委常委中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采取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办法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23名,差额4名,纪委委员候选人9名,差额2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两委”委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新进“两委”委员的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

新一届党委委员除具备党代表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经得起风浪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扎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关心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坚持原则,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新一届纪委委员除具备党代表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作风过硬;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法纪观念和群众观念;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广大党员充分酝酿协商、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具体步骤是:

1.先由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对照“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第一次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3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9名,上报大会组织组。学校党委常委会按“两委”委员组成人数1:1.5的比例遴选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党委将“一下”候选人名单下发到各二级党组织。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第二轮酝酿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第二次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3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9名,上报大会组织组,组织组报党委常委会遴选。学校党委常委会按候选人名额1: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党委将“二下”候选人名单下发到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第三轮酝酿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第二次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3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9名,上报大会组织组。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组织考察,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委批复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决定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本次党代会是全校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学校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严格按照预定进程,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地落实好每一项工作,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组织号召全校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和迎接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中国共产党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职责

2.中国共产党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进程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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