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办发〔201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二、选聘名额
选聘名额为3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请见《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办发〔2013〕15号)(见附件1)的相关内容。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请人应将填写好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二十五份(附电子版),连同科研成果、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备查),于11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
五、选聘程序
1.学科小组评议。
2. 同行专家通信评议。
3.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有关要求
1. 各申报人应完整、如实填写,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选聘的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李科电话:65380002
电子邮箱:sisuyjsb@126.com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右键另存为)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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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