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将继续选派合格人员通过2017/20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赴国外留学,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项目信息点击申请程序中的“可申报项目”,进入“2017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不选择“留学身份”和“留学国别”,直接点击“检索”,可查询所有项目。
二、项目申报说明
1.四川外国语大学为项目受理机构的,首选四川外国语大学。若无,受理机构选重庆市教委。根据项目要求,个别项目需选择直接上报留学基金委。
2.因申报材料需各部门审核并提交正式推荐公函,请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说明截止日期前至少提前10天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区行政楼A406)。
3.我校为受理机构但暂未启动的其它项目,项目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三、材料准备
1.具体项目要求的材料
2.另提交网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至国际处存档
3.教职工需同时准备《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资格审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需准备《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意:网上报名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打印生成,其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边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同时需提交推荐内容的电子版。
附件1. 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名额及类别一览
附件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资格审查表》
附件3.《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
联系人: 朱 红
联系电话:65385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