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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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培育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与《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201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全校研究生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报2017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层次(硕士、博士)、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及管理问题等。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研究生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科研创新、研究生学位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二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鼓励综合改革研究及其实践;三是研究生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与手段;四是研究生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等。

三、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将严格遵循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审批五个程序进行。

四、项目资助

本次申报按选题价值、拟解决问题的范围、影响大小等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年;一般项目1万/年。资助时限为两年。

五、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申报人条件、经费投入等必须符合《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2011〕44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

鼓励研究、实践、推广应用一体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选题。鼓励联合申报或提出具有共性、实践性强的选题,特别是针对研究生教学领域中的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

鼓励针对当前研究生教学问题进行改革的课题,如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环节、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课题。

六、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2011〕44号);

2.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28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6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三研究生学位管理改革”),

3.凡校级和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联系人:李科、葛玉娇联系电话:65380002,Email:sisuyjsb@126.com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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